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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qzwdc@jinan.gov.cn 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信箱受理范围
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信箱本着合法、真实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,坚持与监督政府职能、优化发展环境和贯彻行政许可法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,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充分,保障安全,注重时效,服务于民。群众可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度(包括信息公开的程度不够以及应该公开而未公开的)进行投诉。
根据《济南市长清区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如下事项由公开义务人主动向社会公开:
一、对政府的机构设置、职能、依据和工作程序。
二、对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。
三、对行政许可等审批项目和实施的依据、条件、程序、时限、结果、救济途径。
四、对本行政区域城市发展规划、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。
五、对财政预算、决算和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。
六、对各级政府人事任免、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、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。
七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、征收标准、使用的票据和收支管理情况。
八、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、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情况。
九、对公务员招考录用、选拔任用的条件、程序和结果。
十、对涉及企业、农民、学生负担和救灾、优抚、扶贫、社会捐赠、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。
十一、对重大事故、突发性事件和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行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。
十二、对各单位依照职责承诺办理的事项及落实情况。
联系电话:87233200 87201253
济南市长清区监察局 |